对电视“套娃”式收费说不 监管部门动真格方能治本
8月2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单位,在京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要求今年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和专项整治,聚焦解决“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问题。会议还要求,要统筹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三大体系,大力改善用户开机看电视的体验,基本实现有线电视和IPTV开机即看直播电视频道。
对于电视“套娃”式收费现象,消费者屡屡诟病,消协也多次曝光,但智能电视厂商往往置若罔闻。厂商将电视“套娃”式收费视为重要的利润来源,通过向第三方应用提供推广渠道或者与应用开发者合作分成等方式获得经济利益,相比于消费者个体投诉,部分厂商更在意该模式所能获得的不菲收益。
同时,部分智能电视厂商面对舆论压力,会将电视“套娃”收费问题归咎于应用开发者的行为,自己只扮演平台角色,从而逃避对问题的直接处理。此外,智能电视厂商的运营模式通常以用户规模和活跃度为核心指标,而基于电视用户对于观看电视的刚性需求,电视“套娃”收费问题对于用户数量和活跃度并没有太多直接影响,因此对于智能电视厂商来说,并没有足够的动力主动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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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相反,对于智能电视“套娃”收费问题,消费者明显处于博弈弱势。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很难获取到具体的维权渠道和方式,同时也缺乏法律和专业知识的支持,导致维权难度加大。同时,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还面临着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的压力,很多消费者由于工作、生活等原因无法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维权。
也因此,面对智能电视厂商,相对分散的消费者个体维权障碍重重。消协作为社会性的维权组织,并不具备执法权,难以对智能电视厂商形成足够的执法威慑力。相较而言,广电总局等多部门作为监管机构,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能够对违规行为进行更具强制性的监管和处罚,从而有效遏制不法行为的发生。在专项整治中,广电总局等多部门也具备更全面的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能够及时了解行业内的动态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从而提高整治效果。
广电总局等多部门还具备更多的资源和人力,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联合行动,形成合力,更有效地应对电视“套娃”收费问题。
此次整治提出要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全链条治理 ,在于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都是电视“套娃”收费问题的主要渠道,涉及到的用户数量庞大,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全链条治理可以全面覆盖这些渠道,遏制问题的扩散和蔓延。由于服务特性,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和交叉,通过全链条治理可以更好地协同作战,减少管理盲区。此外,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在使用方式和传播特点上存在差异,通过全链条治理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更加精准地解决问题。
有关部门对“套娃”式收费现象的专项整治将对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三方的未来发展产生影响。对“套娃”式收费现象的整治,将提升消费者对智能电视服务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增加用户粘性和忠诚度,从而为三方企业带来更加稳定的用户基础和收入来源。更为重要的是,整治行动将规范行业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提高行业竞争力,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三方企业的良性发展。随着整治行动的推进,也将引导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三方加强自身的自律和管理,注重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整治是大势所趋,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三方企业应强化经营模式和价值取向的变革。面对专项整治,三方企业应加强自律,遵守相关规定和政策,不得继续设置隐性收费项目,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从合规发展的角度而言,三方企业还须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质量和监督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当然,随着打破传统收费模式路径的依赖,也会倒逼三方企业积极创新,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内容和服务,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从而提升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针对电视“套娃”式收费现象的专项整治行动,必将对消费者和智能电视产业带来积极的影响。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加合理的收费和更好的服务,而智能电视产业也将朝着规范化和良性发展的方向迈进。广电总局等多部门所采取的专项整治,为此类问题治本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整治行动的成功经验也可以为其他领域的监管工作提供参考,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文/毕舸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