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2023年第15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2023年第15期)。本期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饮料、罐头、蔬菜制品、饼干、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乳制品、食糖、糖果制品等17类2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药残留、酸价、微生物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资料图】
博望区国义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韭菜(食用农产品),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雨山区嘉润百货店销售的麻油绿豆糕(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雨山区嘉润百货店销售的绿豆糕(芝麻味)(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徽润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南御花园店销售的沃柑(食用农产品),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徽润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五十八店销售的葡萄柚(食用农产品),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徽润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瑞新城店销售的纽荷尔橙(食用农产品),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